爆炸性物品 | 爆炸性物品烟花,照明弹,玩具枪弹头喼纸 |
压缩气体 | 水肺,天然气筒(包括露营用的石油气筒),喷雾剂(列单上准许携带者例外) |
易燃液体和固体 | 打火机,不安全火柴,漆油,调簿剂(天拿水),火种 |
氧化剂 | 漂白粉之类 |
毒药 | 鉮制剂(砒素),氰化钾(山埃),除草剂 |
刺激性物品 | 催泪器械 |
传染性物质 | 含活病毒的物质,如疫苗 |
放射性物品 | 含有放射性的医疗或研究样本 |
腐蚀性物品 | 酸,碱,汽车用之湿电池,苛性纳(哥士的苏打) |
磁化物体 | 磁管,带有磁性的器材的或工具 |
有机过氧化物 | 过氧化氢等物 |
其他危险物品 | 水银,含有水银的器材,松焦油类,生石灰,油纸 |
枪械和利器 | 任何长度及刑态的刀及刀状物体:利器或各类枪械 |
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航空公司职员联络。
香港航空公司协会
为保障阁下旅途之安全及舒适,阁下所携带之手提行李的数量,大小及重量均有限制:
每位乘客只可携带两件手提行李,体积不大于45吋(22吋 x 14吋 x 9吋 或 56厘米 x 36厘米x 23厘米),每件重量最多七公斤或15磅
每位乘客只可携带壹件手提行李,体积不大于45吋(22吋 x 14吋 x 9吋 或 56厘米 x 36厘米x 23厘米),重量最多七公斤或15磅
免税品亦包括在手提行李限额内,所有物品超越以上限制,过大或过多都必需以托运行李托运。
除了托运及手提行李限额外,亦可携带 1 件额外小型物品登机。有关物品包括:
任何备用锂电池及移动锂电池充电器均不可托运于寄舱行李内 ,只可存放在手提行李中
备用锂电池放置于手提行李中 | 安装于器材内的锂电池放置于手提行李中 | |
100瓦时或以下或≤ 2克 | 每名乘客限带20件 | 合共每名乘客不超过10件 |
100瓦时以上至160瓦时或以下 | 每名乘客限带 2 件 | |
> 160瓦时以上 | 禁止携带 | 禁止携带 |
在登机口,我们会要求将阁下之过大,过重或过多的手提行李托运,并会收取每件港币伍伯元的托运费(请注意以上收费并不会计算在免费行李托运限额内)。请最少预留航班起飞前三十分钟,抵达登机口,以便我们有充足时间,为阁下办理托运手续。
为保障航班准时起飞,香港航空将保留权利,拒绝为迟到的客人办理登机服务。多谢合作。免税商品于机上有售!商品及优惠详情请参阅SKYSHOP杂志,或浏览SKYSHOP网页
(包括:电动双轮滑板、风火轮、平衡车、独轮车、mini-Segway平衡车及其他平衡滑板车) 由于锂电池滑板车具有易燃性,自2015年12月7日起所有经由香港航空航班运载的寄舱及手提行李,一律禁止载有锂电池滑板车及有关组件。
根据本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则,香港航空乘客严禁携带锂电池滑板车上机。如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发现乘客将该类型物品带到机场,物品会被拒收,而乘客必须在登机前自行处理有关禁止物品。由于有关物品具有易燃性,香港航空将不会代为储存有关物品。
根据香港法例,本港居民、访港或经香港国际机场转机的旅客,均不得於香港范围内管有下列违法物品,不论收藏於手提或托运行李内。
http://www.police.gov.hk/ppp_tc/04_crime_matters/cpa/cpa_at_01.html
如托运行李超出免费行李限额, 乘客需缴付以件数计算的超额行李费。
适用于所有香港航空营运航线:
航程 | 客类 | 标准限额(以公斤计算) | |
经济客舱 | 商务客舱 | ||
西南太平洋*地区及塞班及加拿大除外 | 成人/小童/占座位婴儿 | 20 | 30 |
不占座位婴儿 | 10 | 10 | |
1. 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区间 2.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税区3及西南太平洋地区间 3. 西南太平洋地区境内 |
成人/小童/占座位婴儿 | 30 | 40 |
不占座位婴儿 | 10 | 10 | |
1. 香港及塞班间 2.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税区3及塞班间 3. 香港及加拿大间 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税区3及加拿大间 |
成人/小童/占座位婴儿 | 2件1 | 2件2 |
不占座位婴儿 | 10 | 10 |
西南太平洋* - 澳洲及新西兰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23公斤(5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适用于所有香港航空营运航线:
会籍级别 | 额外限额(以公斤计算) | |
经济客舱 | 商务客舱 | |
塞班及加拿大航线 | ||
白金卡/金卡 | 1件2 | 1件2 |
银卡 | 1件1 | 1件1 |
其他航线 | ||
白金卡/金卡 | 30 | 30 |
银卡 | 20 | 20 |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23公斤(5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1.每件寄舱行李重量不可超过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如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发现有任何超出上限的行李,乘客须实时重整行李以符合规定(自动行动辅助装置、医疗器材及运动器材除外),否则航班将不能接受有关物品。
2.超过尺寸限制或超重的行李,接受托运需视乎该航班在当日是否有剩余舱位。
3.如寄舱行李超出免费行李限额,乘客须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缴付超重行李费。有关收费详情,请向本公司订位部查询。
4.婴儿的定义为2岁以下。婴儿手推车及成人轮椅车必须作寄舱行李。
乘客在同一旅程上分别购买商务舱及经济舱机票,其免费寄舱行李限额按各航段舱位级别处理。
如乘客购买商务舱机票而乘搭经济舱位,则按商务舱免费寄舱行李限额计算。
适用于所有香港航空营运航线(塞班及加拿大航线除外)
超过指定的免费寄舱行李限额的收费是以地区为基础,按每公斤(2.2磅)计算,如下所列。
第一区: |
香港、中国、台湾、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 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 |
第二区: | 日本、马尔代夫、韩国 |
第三区: | 澳洲、新西兰 |
每公斤 | 往第一区 | 往第二区 | 第三区 |
第一区 | 美金10元1 | 美金20元1 | 美金30元1 |
第二区 | 美金20元1 | 美金30元1 | 美金30元1 |
第二区 | 美金30元1 | 美金30元1 |
1或按照IATA IROE之进位规则计算之等值地方货币。
每件行李收费标准 | |
超重 | USD150,重量介于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间。 |
超尺寸 | USD200,总尺寸介于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和203厘米/80英吋间。 |
超重和超尺寸 | USD250,重量介于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间同时总尺寸介于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和203厘米/80英吋间。 |
超件数 |
USD300,重量不超过23公斤(5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USD400,重量介于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间 USD500,重量介于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间同时总尺寸介于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和203厘米/80英吋间。 |
运动器材包括在商务舱及经济舱免费寄舱行李限额内,收费视乎有否超出免费寄舱行李限额。
1. 免费单车托运只适用於前往及/或由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凯恩斯)、新西兰(奥克兰)、台湾(台北)、日本(冲绳/鹿儿岛/宫崎/冈山/东京/大阪/北海道/米子)、海南(海口/三亚)出发之旅客,每名乘客可获免费托运单车一辆(重量不多于25公斤);
2. 乘客必须於出发前48小时致电香港航空订位部申请免费单车托运;
3. 乘客申请时,须清楚提供将被托运单车之重量及尺寸;
4. 乘客须於托运前自行妥善包装将被托运之单车;
5. 若没有事前提出申请,乘客之单车将被视为侯补行李处理;
6.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航空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7. 免费单车托运由2017年1月1日起直至2017年12月31日,旅客需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行程。
携带宠物外游
从香港出发之航班容许旅客把宠物或动物(狗只,猫只)作为寄舱行李携带** ,客舱内严禁携带任何宠物或动物(除辅助犬外)。携带宠物外游的乘客须提供当地政府要求的档(如宠物的健康证明及外游许可)。有关携带动物进入香港的规定,请浏览渔农自然护理署网站。有关各国动物入境、出境及过境的规定,请浏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旅游中心网站(于海关、货币及机场数据选择目的地)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网站宠物资料页。
所有宠物均不可作为寄舱行李登机,必须作为货物运载。详情请联络我们的货运业务办事处。
**乘客的免费寄舱行李限额将不适用于作为寄舱行李运载的宠物,寄舱宠物将按照超重行李收费
携带宠物准备事项
请于启航时间7天前与我们的当地订票办事处确认宠物是否被接受登机。
除非预订时已确认所涉航空公司接受宠物登机,且宠物已被放置于合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运载动物的规定之宠物箱中,否则宠物将无法通过接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手续。
请于预订时提供以下数据:
行动辅助装置如乘客使用之轮椅可免费托运,并不计算在免费托运行李限额内。
乘搭由我们的伙伴航空公司营运的代号共享航班时,须遵守营运航班的航空公司之行李政策。详情请查阅营运航班的航空公司之网站。
当旅程涉及两间或以上航空公司时, 将根据最主要航空公司即首间飞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不同关税区的航空公司 (如旅途跨越不同关税区) 、首间飞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副区的航空公司(如旅途属同一关税区) 或首间运作国际航段的航空公司 (如旅途属同一副区) 之行李政策。
爆炸性物品 | 爆炸性物品煙花,照明彈,玩具槍彈頭喼紙 |
壓縮氣體 | 水肺,天然氣筒(包括露營用的石油氣筒),噴霧劑(列單上准許攜帶者例外) |
易燃液體和固體 | 打火機,不安全火柴,漆油,調簿劑(天拿水),火種 |
氧化劑 | 漂白粉之類 |
毒藥 | 鉮製劑(砒素),氰化鉀(山埃),除草劑 |
刺激性物品 | 催淚器械 |
傳染性物質 | 含活病毒的物質,如疫苗 |
放射性物品 | 含有放射性的醫療或研究樣本 |
腐蝕性物品 | 酸,堿,汽車用之濕電池,苛性納(哥士的蘇打) |
磁化物體 | 磁管,帶有磁性的器材的或工具 |
有機過氧化物 | 過氧化氫等物 |
其他危險物品 | 水銀,含有水銀的器材,松焦油類,生石灰,油紙 |
槍械和利器 | 任何長度及刑態的刀及刀狀物體:利器或各類槍械 |
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航空公司職員聯絡。
香港航空公司協會
為保障閣下旅途之安全及舒適,閣下所攜帶之手提行李的數量,大小及重量均有限制:
每位乘客只可攜帶兩件手提行李,體積不大於45吋(22吋 x 14吋 x 9吋 或 56釐米 x 36釐米x 23釐米),每件重量最多七公斤或15磅
每位乘客只可攜帶壹件手提行李,體積不大於45吋(22吋 x 14吋 x 9吋 或 56釐米 x 36釐米x 23釐米),重量最多七公斤或15磅
免稅品亦包括在手提行李限額內,所有物品超越以上限制,過大或過多都必需以托運行李托運。
除了托運及手提行李限額外,亦可攜帶 1 件額外小型物品登機。有關物品包括:
任何備用鋰電池及移動鋰電池充電器均不可托運於寄艙行李內 ,只可存放在手提行李中
備用鋰電池放置於手提行李中 | 安裝於器材內的鋰電池放置於手提行李中 | |
100瓦時或以下或≤ 2克 | 每名乘客限帶20件 | 合共每名乘客不超過10件 |
100瓦時以上至160瓦時或以下 | 每名乘客限帶 2 件 | |
> 160瓦時以上 | 禁止攜帶 | 禁止攜帶 |
在登機口,我們會要求將閣下之過大,過重或過多的手提行李托運,並會收取每件港幣伍佰元的托運費 (請注意以上收費並不會計算在免費行李托運限額內)。請最少預留航班起飛前三十分鐘,抵達登機口,以便我們有充足時間,為閣下辦理行李托運手續。
為保障航班準時起飛,香港航空將保留權利,拒絕為遲到的客人辦理登機服務。多謝合作。免稅商品於機上有售!商品及優惠詳情請參閱SKYSHOP雜誌,或瀏覽SKYSHOP網頁
(包括:電動雙輪滑板、風火輪、平衡車、獨輪車、mini-Segway平衡車及其他平衡滑板車)
由於鋰電池滑板車具有易燃性,自2015年12月7日起所有經由香港航空航班運載的寄艙及手提行李,一律禁止載有鋰電池滑板車及有關組件。
根據本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則,香港航空乘客嚴禁攜帶鋰電池滑板車上機。如在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現乘客將該類型物品帶到機場,物品會被拒收,而乘客必須在登機前自行處理有關禁止物品。由於有關物品具有易燃性,香港航空將不會代為儲存有關物品。
根據香港法例,本港居民、訪港或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的旅客,均不得於香港範圍內管有下列違法物品,不論收藏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內。
http://www.police.gov.hk/ppp_tc/04_crime_matters/cpa/cpa_at_01.html
如托運行李超出免費行李限額, 乘客需繳付以件數計算的超額行李費。
適用于所有香港航空營運航線:
航程 | 客類 | 標準限額(以公斤計算) | |
經濟客艙 | 商務客艙 | ||
西南太平洋*地區,塞班及加拿大除外 | 成人/小童/占座位嬰兒 | 20 | 30 |
不占座位嬰兒 | 10 | 10 | |
1. 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區間 2.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稅區3及西南太平洋地區間 3. 西南太平洋地區境內 |
成人/小童/占座位嬰兒 | 30 | 40 |
不占座位嬰兒 | 10 | 10 | |
1. 香港及塞班間 2.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稅區3及塞班間 3. 香港及加拿大 4.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稅區3及加拿大間 |
成人/小童/占座位嬰兒 | 2件1 | 2件2 |
不占座位嬰兒 | 10 | 10 |
西南太平洋* - 澳洲及紐西蘭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5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
適用于所有香港航空營運航線:
會籍級別 | 額外限額(以公斤計算) | |
經濟客艙 | 商務客艙 | |
塞班及加拿大航線 | ||
白金卡/金卡 | 1件2 | 1件2 |
銀卡 | 1件1 | 1件1 |
其他航線 | ||
白金卡/金卡 | 30 | 30 |
銀卡 | 20 | 20 |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5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
1.每件寄艙行李重量不可超過32公斤(7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如在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現有任何超出上限的行李,乘客須即時重整行李以符合規定(自動行動輔助裝置、醫療器材及運動器材除外),否則航班將不能接受有關物品。
2.超過尺寸限制或超重的行李,接受托運需視乎該航班在當日是否有剩餘艙位。
3.如寄艙行李超出免費行李限額,乘客須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繳付超重行李費。有關收費詳情,請向本公司訂位部查詢。
4.嬰兒的定義為2歲以下。嬰兒手推車及成人輪椅車必須作寄艙行李。
乘客在同一旅程上分別購買商務艙及經濟艙機票,其免費寄艙行李限額按各航段艙位級別處理。
如乘客購買商務艙機票而乘搭經濟艙位,則按商務艙免費寄艙行李限額計算。
適用于所有香港航空營運航線(塞班及加拿大航線除外)
超過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的收費是以地區為基礎,按每公斤(2.2磅)計算,如下所列。
第一區: |
香港、中國、臺灣、泰國、越南、印尼 柬埔寨、馬來西亞、菲律賓 |
第二區: | 日本、馬爾地夫、韓國 |
第三區: | 澳洲、紐西蘭 |
每公斤 | 往第一區 | 往第二區 | 第三區 |
第一區 | 美金10元1 | 美金20元1 | 美金30元1 |
第二區 | 美金20元1 | 美金30元1 | 美金30元1 |
第三區 | 美金30元1 | 美金30元1 |
1或按照IATA IROE之進位元規則計算之等值地方貨幣。
每件行李收費標準 | |
超重 | USD150,重量介於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間。 |
超尺寸 | USD200,總尺寸介於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和203釐米/80英吋間。 |
超重和超尺寸 | USD250,重量介於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間同時總尺寸介於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和203釐米/80英吋間。 |
超件數 |
USD300,重量不超過23公斤(50磅)及總尺寸不可超過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 USD400,重量介於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間 USD500,重量介於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間同時總尺寸介於158釐米/62英吋(長+闊+高)和203釐米/80英吋間。 |
運動器材包括在商務艙及經濟艙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內,收費視乎有否超出免費寄艙行李限額。
1. 免費單車托運只適用於前往及/或由澳洲(黃金海岸/開恩斯)、新西蘭(奧克蘭)、台灣(台北)、日本(沖繩/鹿兒島/宮崎/岡山/東京/大阪/北海道/米子)、海南(海口/三亞)出發之旅客,每名乘客可獲免費托運單車一輛(重量不多於25公斤);
2. 乘客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致電香港航空訂位部申請免費單車托運;
3. 乘客申請時,須清楚提供將被托運單車之重量及尺寸;
4. 乘客須於托運前自行妥善包裝將被托運之單車;
5. 若沒有事前提出申請,乘客之單車將被視為侯補行李處理;
6.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航空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7. 免費單車托運由2017年1月1日起直至2017年12月31日,旅客需於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行程。
攜帶寵物外遊
從香港出發之航班容許旅客把寵物或動物(狗只,貓只)作為寄艙行李攜帶** ,客艙內嚴禁攜帶任何寵物或動物(除輔助犬外)。攜帶寵物外遊的乘客須提供當地政府要求的檔(如寵物的健康證明及外遊許可)。有關攜帶動物進入香港的規定,請流覽漁農自然護理署網站。有關各國動物入境、出境及過境的規定,請流覽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旅遊中心網站(於海關、貨幣及機場資料選擇目的地)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網站寵物資料頁。
所有寵物均不可作為寄艙行李登機,必須作為貨物運載。詳情請聯絡我們的貨運業務辦事處。
**乘客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將不適用於作為寄艙行李運載的寵物,寄艙寵物將按照超重行李收費
攜帶寵物準備事項
請于啟航時間7天前與我們的當地訂票辦事處確認寵物是否被接受登機。
除非預訂時已確認所涉航空公司接受寵物登機,且寵物已被放置於合乎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運載動物的規定之寵物箱中,否則寵物將無法通過接駁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手續。
請于預訂時提供以下資料:
行動輔助裝置如乘客使用之輪椅可免費托運,並不計算在免費托運行李限額內。
乘搭由我們的夥伴航空公司營運的代號共用航班時,須遵守營運航班的航空公司之行李政策。詳情請查閱營運航班的航空公司之網站。
當旅程涉及兩間或以上航空公司時, 將根據最主要航空公司即首間飛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不同關稅區的航空公司 (如旅途跨越不同關稅區) 、首間飛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副區的航空公司(如旅途屬同一關稅區) 或首間運作國際航段的航空公司 (如旅途屬同一副區) 之行李政策。